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23-ec-dl096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鹿城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(2024年—2026年)
首次公告日期:2023年11月06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公告,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序号 | 更正项 | 更正前内容 | 更正后内容 |
1 | 原“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鹿城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(2024年—2026年)的更正公告(二)”作废 | 以“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鹿城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(2024年—2026年)的更正公告(三)”内容为准 | |
2 | 对“总质量”进行说明 | 拟投入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求中“总质量”指整车车重 | |
3 | 统一“电动小型清扫保洁车”名称 | 小型电动道路清扫车、电动小型清扫保洁车和电动小型快速保洁车为同一车型,名称统一修改为“电动小型清扫保洁车” | |
4 | 修改拟投入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要求中序号6电动小型清扫保洁车的功能及用途 | 一次性成型的密闭车型 |
最大载重(kg) ≥150
(3)前后双刹车设计,安全可靠。
(4)杜绝垃圾二次污染。
(5)工具箱可放各种清扫保洁工具。
(6)整车体积小,适于在中心城区、小区、广场、小巷、人行道等路段巡回保洁使用。车身具备清扫部件。
(7)外形美观。
(8)符合垃圾分类的要求。